中广网北京4月24日新闻 据中国之声《消息纵横》报道,“这是我的错,不能让小妹来承当,我投案自首,警方为什么不接收?”

  谈话的是来自海南的陈宝女。2007年她参加了偷盗行动,因为她当时应用的是妹妹陈尾姑的身份信息,2011年9月,陈尾姑被当地警方抓获;同年10月,陈宝女到公安局投案自首,却不被警方接受。据懂得,该案将于今天(24日)在福建休庭审理。

  纵横点评:出错不可怕,恐怖的是明知过错却不改。当然不是说谁想投案自首就认定谁是嫌疑人,但最最少应当给予足够的器重。认定有认定根据,不认定也应该有不认定的理由。人命关天,有赵作海案的重蹈覆辙,切实是不应该再出冤假错案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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