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,肖振强租下东源县约500平方米的厂房,从东莞、广州购买生产假冒“HERMES”(爱马仕)品牌皮包所需的工具跟原资料,雇李某斌、叶某贤、黄某国及肖某麟、刘某容(均在逃)等人为其生产假冒“HERMES”(爱马仕)品牌皮包。其中李某斌负责管理及技巧领导,叶某贤负责裁剪和粘胶,黄某国负责车位 chanel香奈兒中文官方網站。生产后,肖振强将假冒“HERMES”(爱马仕)品牌皮包销往广州。

  信息时报讯 (记者 蔡胜龙 通信员 曾洁? 张容) 小作坊里猖狂仿冒“爱马仕”皮包,案值竟高达1亿多元。昨日河源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肖振强为首的制假团伙作出一审讯决,以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处主犯肖振强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全体财产;同案犯李某斌、叶某贤、黄某国有期徒刑7年至10年不等,各并处分金50万元至80万元不等。

  经查,肖振强等人在上述两窝点共计生产冒充“HERMES”(爱马仕)品牌皮包3874个,经鉴定,生产伪劣产品货值共计国民币1亿多元,销售金额人民币254.4万余元。

  今年2月,河源市工商局源城分局依法查处了该窝点,3月,公安机关对该窝点治理职员肖某麟(在逃)破案侦察。

  只管有关部分查封了上述厂房,但肖振强仍不愿收手。今年3月,肖振强再次在东源县租下厂房,持续雇请李某斌等上述人员出产、销售混充“HERMES”(爱马仕)品牌皮包。5月,该窝点再次被依法查处。

  法院经审理以为,肖振强、李某斌、叶某贤、黄某国的行动均形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决。宣判后法官讯问各被告人是否上诉,肖振强等人当庭未作表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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